近日,丝芭传媒起诉状称,鞠婧祎合约至2033年引发热议。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李士强律师告诉扬子晚报记者,鞠婧祎与经纪公司间争议涉及了薪金、分成以及合约期限等等,但双方争议的核心点在于:经纪公司主张的至2033年的长合约是否真实存在。 从媒体披露的信息看,经纪公司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及其委托鉴定公司就《补充协议》中鞠婧祎签名真实性的鉴定结论为主要依据,以证明双方间存在至2033年的长合约,但鞠婧祎方不认可《补充协议》签名的真实性及相关鉴定结论。 从民诉法及民事证据规则的角度考量,证明该《补充协议》成立的举证责任在经纪公司,经纪公司单方委托鉴定公司出具的鉴定结论,因鞠婧祎方的否认,不能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据媒体披露,双方在法院的组织下,对《补充协议》中鞠婧祎的签名做了两次鉴定,鉴定结论均为:无法做出结论。 按照《笔迹鉴定技术规范》的要求,此结论是非确定性结论,即对《补充协议》中鞠婧祎的签名真伪即未肯定也未否定。从民事证据规则的要求看,经纪公司对双方间《补充协议》的成立应当承担继续举证的责任,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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