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者因其岗位的特殊性与接触信息的敏感性,往往处于反窃密、防泄密斗争的前沿。然而,当个人选择出现偏差,这些佼佼者也可能走上危害国家安全的歧途。 陈某某作为技术骨干,先后就职于多家航天科研院所。2012年,陈某某与某国间谍组织代理人结识,并接受其布置的情报搜集任务。在传输了几次文件后,陈某某心生悔意,拒绝了对方接下来的要求,并主动切断了联系。2018年,陈某某因炒股损失了数十万元,急切地想要把这笔亏空补上。这时,对方再度找到了他,二人又恢复了联系。2018年至2021年间,陈某某将工作中接触到的大量内部、涉密文件拍照后提供给对方,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43.35万元。最终陈某某因犯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没收个人财产及全部违法所得。(保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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