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张勇 □杜亚平 刘爱兰)近日,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分别判处被告人文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六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文某、邱某系夫妻关系,无业居家期间,二人发现可利用网络以“塔罗牌占卜”为名获利,便自学相关占卜知识,并加入某线上占卜平台。2021年4月,文某通过该平台结识被害人聂某。交往过程中,文某很快了解到聂某正深受疾病困扰和情感纠葛,遂与邱某共谋,以占卜、举行仪式的方式共同对聂某实施诈骗。此后,文某夫妻二人明知占卜及举行仪式毫无科学依据,无法解决聂某所遇问题的情况下,针对聂某提出的荒诞要求,二人为其制定了一套高昂的收费标准。至案发时止,文某二人通过上述方式累计骗取聂某财物共计2744903元。
新干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某、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综合考虑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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