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机动车行驶证后原先的证还能继续使用吗?
答:不可以,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五十二条: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驾驶人体检后的信息能保存多久?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八十五条 身体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机动车的号牌丢了一块,怎么领新的号牌?
答: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辆号牌。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交管大队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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