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气是易燃易爆的危险气体,可有人却为了蝇头小利,在人员密集的群租房里私自制作氢气球售卖,把周边群众的生命安全抛之脑后。今天,我们就来关注这起涉嫌危险作业罪的案件,看看我们应该如何筑牢公共安全防线。
接到群众举报后,民警立即前往嫌疑人王某的暂住地。这是一处一室一厅的群租房,屋内杂物堆积如山,电插板、电磁炉、洗衣机等电器裸露在外,没有任何灭火、通风防爆设备。而更让人揪心的是,民警在屋内发现了大量危险化学品,王某竟将这里当成了氢气球的“生产车间”。



经调查,王某今年39岁。2024年末,王某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缺乏相应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在不具备危险化学品使用、存储、生产条件的民房,购买并储存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以高温化学反应的方式在室内制作危险化学品氢气用于充装氢气球售卖牟利,非法获利4000元。

据了解,王某所居住的群租房上下和左右都有人居住,周边分布有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人员流动性比较大。而氢气是易燃易爆的危险气体,一旦发生火灾或者爆燃,后果不堪设想。经安全评估认定,王某进行危险化学品使用、生产和储存的行为属于高度危险的作业活动。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王某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生产危险化学品,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已涉嫌危险作业罪。同时,王某的行为不仅触犯刑法,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可能污染生态环境,危害周边居民身体健康。为此,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经法庭审理查明,王某在民房内存储、制造危险化学品,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责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王某配合公诉机关对涉案氢氧化钠等物品做无害化处置,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王某承担,并公开赔礼道歉。
记者:江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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