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记45分竟然开车上高速!日前,山西高速交警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11月24日,山西高速交警在元朔高速朔州东收费站开展违法查处,在检查一辆小轿车时,驾驶人康某称自己有驾驶证,但没随车携带。
民警经过身份信息核查,发现康某驾驶证已经被记45分,状态为:超分、扣留、停止使用、注销,属于无证驾驶。原来,康某驾驶证被记满12分后扣留,长期未参加学习和考试,驾驶证被交管部门公告停止使用。最终,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康某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般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注销、停止使用等情形下驾驶机动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会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交管部门会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高速交警提示:如果驾驶证被记12分,切记及时参加学习和考试,恢复驾驶资格。
以上内容感谢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特别提供。
记者:牛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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