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海关在监管进境航班时,发现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的旅客形迹可疑,从其携带的香烟盒内查获多片疑似穿山甲鳞片。该旅客承认为旅游团领队,知晓规定仍企图携带濒危物种制品入境。现场关员随后在同团另一名旅客携带的香烟盒中再次查获疑似犀牛角、穿山甲鳞片及熊胆制品,经鉴定均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所列物种制品,共22件、68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规定,除合法持有《濒危物种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禁止贸易、携带、寄递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合:海关发布、厦门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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