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萧山公安消息,近日,在杭州萧山区宁围街道春晖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萧山交警宁围执勤中队事故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肇事的是辆白色越野车,刚起步就连撞了几辆停放在路边的车辆,造成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在询问肇事司机时,细心的民警发现,驾驶员神情恍惚、精神萎靡,回答问题也是语无伦次。

“这人状态不对,有问题!” 民警立即开展细致调查,很快在其车辆副驾及后座上查获了若干个散发着特殊气味,类似“热水瓶”的粉色小罐。民警立即意识到该驾驶员可能存在吸食“笑气”的情况。

肇事司机随即被带到辖区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据驾驶员林某交代,前一天其购买了10瓶“笑气”,事发前自己在车内吸食“笑气”,吸完后脑子晕乎乎,手脚也不听使唤,在挪车起步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撞上了前方停放的车辆,林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林某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依法扣留机动车并承担事故全部损失。萧山警方对林某非法使用危险物质的行为予以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危害堪比毒驾: “笑气”具有麻醉和致幻作用,严重破坏驾驶员的判断力、协调能力和反应速度,极易导致恶性交通事故。
保险拒赔: 根据法院的判决,吸食“笑气”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有权拒绝赔偿。这意味着高额的车辆维修费和人员医疗费都需要自己承担。
刑事风险: 如果无证经营、运输、贩卖“笑气”,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等刑事犯罪。若吸食“笑气”后驾车发生重大事故,还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等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转自 萧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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