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消息
近日
国内乳业两大龙头企业
伊利与蒙牛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尘埃落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判令蒙牛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伊利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
包装“撞脸”触发行业巨头纷争
伊利“金典”纯牛奶2006年推出,2020年8月启用新款包装,截至2023年12月累计销售额数百亿元、占全国液态奶约10%市场份额,包装装潢具市场知名度。
2023年底,蒙牛“精选牧场”牛奶包装与“金典”均为“乳白色底色+墨绿色元素”,正面左上方设计、“纯牛奶”字样及净含量标注、右侧插画风格高度相似,且蒙牛未在包装正面突出主商标,“精选牧场”无来源识别功能。
协商无果后,伊利向南京中院起诉,要求蒙牛停止侵权、赔偿2000万元(含合理开支)并登报声明消除影响。
庭审聚焦近似与混淆可能性
庭审中,双方就包装装潢显著性、近似性及混淆可能性辩论:
伊利提交证据显示两款产品常被商超并排堆放、“精选牧场”售价更低,第三方数据称超8成受访者认为两者相似/有关联,电商平台存在消费者误认情况;
蒙牛提出三点抗辩,称所用元素为行业通用、包装有明显差异、设计无显著独创性,且“精选牧场”有稳定市场认知。
南京中院审理认为,伊利“金典”牛奶包装装潢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蒙牛“精选牧场”包装与“金典”整体视觉效果趋同,结合商品品类、堆放销售方式、蒙牛未突出主商标及消费者误认事实,认定蒙牛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15日内赔偿伊利500万元,驳回伊利登报消除影响诉求。后双方均不服,上诉至江苏高院。
二审明确包装的显著性标准
江苏高院二审围绕“金典”包装显著性、蒙牛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及一审民事责任展开审查:认定“金典”包装元素组合具显著性,蒙牛拆分评述其通用性无依据;比对两款产品整体视觉效果近似,蒙牛强调的细节差异无法消除混淆,且已有实际误认情况,其未突出“蒙牛”商标、主张“包装系在先设计延续”亦不成立。同时,因无证据证明伊利商业信誉受损,维持一审不支持“消除影响”诉求的判决,最终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坊友们去超市买牛奶看错过这两个牌子吗?
还有哪些商品外包装也容易混淆的?
转自:法治日报(记者 丁国锋 许瑶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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