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一些参保人员认为“个人挂靠在单位缴养老保险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更合适”,这种想法存在三大误区。近日,沈阳市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市民,这种参保方式不仅不划算,还隐藏着巨大风险。
误区一
挂靠参保待遇更高?
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论是单位职工参保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均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退休时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一致的,不存在“哪种方式待遇更高”的说法。
误区二
挂靠参保合法合规?
错!个人挂靠企业参保,本质上是虚构劳动关系。伪造劳动关系证明材料、骗取参保资格,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作出司法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误区三
挂靠参保安全可靠?
错!选择挂靠单位参保,往往需要依赖不法中介或空壳公司,这些中介收取高额手续费后,可能根本不为参保人缴纳社保,或者中途截留保费后消失不见。参保人不仅损失了钱财,更耽误了正常的社保缴纳年限,甚至可能因涉嫌骗保而面临法律风险,最终落得“人财两空”的境地。
沈阳社保温馨提示:
切莫轻信“个人缴费挂靠单位参保更划算”的谣言,选择正规渠道参保,才能安心享受社会保障。同时,任何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社保补贴政策”都是陷阱。如有必要,请通过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官方渠道咨询,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守法参保,安心养老。让我们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保险参保秩序!
辽沈晚报记者 赫巍利 王迪 实习生 陈卓 布阿依谢姆 刘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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