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喝酒,睡一觉后就能开车吧?”
别想当然!
睡醒≠酒醒
不信?
来看下面这个案例
前段时间,英德交警在辖区浈阳大桥附近路段设卡查车时,依法对一辆小型轿车及其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该车驾驶人文某检测结果为9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抽血检验,文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91.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文某称凌晨与朋友吃宵夜时喝了酒,以为早上醒来已经酒醒,就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没想到体内酒精含量那么高,还是被查出了醉驾。
英德交警依法对驾驶人文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精检测不看时间看含量
请务必警惕“隔夜酒”!
什么是“隔夜酒”驾车?
“隔夜酒”驾车是指驾驶人前一天夜里或凌晨大量饮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自以为酒醒了便开车上路,但实际上其体内的酒精并未代谢干净,此时开车可能属于酒驾甚至醉驾。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即便是同一个人,酒精的代谢速度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也可能发生变化。如果酒精尚未完全从体内排出,驾驶人的精神状态仍会受到影响,此时驾驶依然存在危险。
警方提醒
人醒不等于“酒醒”!
为确保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请杜绝侥幸心理

转自 丨 清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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