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好头盔”不是为了
应付交警检查
而是为了您的人身安全
作为一名“骑士”
必须戴好头盔再出发!

不戴安全头盔的理由千千万
可佩戴好安全头盔的理由只有一个
关键时刻它能保命
下面的案例
告诉大家佩戴好安全头盔有多重要
案例一

赵某某未佩戴头盔驾驶二轮电动车沿莱高路由北向南转弯时,与在后顺行的小型面包车相撞,致两车受损,赵某某受伤。
案例二

1月28日中午,任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芝罘区幸福路由西向南右转弯,王某某未佩戴头盔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幸福中路直行,任某某车前脸与王某某车左侧相撞,王某某倒地时无头盔保护,头部受伤。
别看头盔小小一个
关键时刻可是“护头神器”
遭遇撞车甚至碾压……
这些骑行人却都幸运生还
只因为他们做对了一件事
好好戴头盔!
戴对头盔
真的能“捡回一条命”
需要注意的是
不按规定佩戴头盔
如果不能现场纠正
首次违法处20元罚款!
再次违法处50元罚款!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五十六条 规定:
驾驶非机动车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或者乘坐电动自行车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违反本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驾乘电动自行车
机动三轮车、摩托车出行
都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

山东交警提醒
安全出行,从“头”开始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务必戴好安全头盔
请大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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