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获悉,2025年9月29日,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吕梁永聚煤业有限公司联建楼“11·16”重大火灾事故涉及的韩文明等10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和陈瑞强等3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公开一审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3年和2019年,永聚煤业三次向陈熙公司购置吊篮,由陈熙公司在永聚煤业联建楼二层浴室安装调试后交付使用。2023年11月16日6时30分许,永聚煤业联建楼二层浴室发生火灾,造成26人死亡、38人受伤,过火面积约9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4990.26万元。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造成的危害后果等,依法对韩文明等10人分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对陈瑞强等3人分别判处三年三个月至二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其中4名符合缓刑条件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
(总台记者 岳旭辉 胡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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