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杭州滨江区公安分局
成功阻止一起维权跳楼事件
9月24日下午
滨江区公安分局接到
男子报警扬言准备跳楼
民警迅速出警
同时联系消防、120救护车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发现
男子正坐在楼顶的围栏上
随时可能跌落而发生意外
情况紧急
民警一边与其沟通劝阻
一边了解掌握相关情况
经了解
男子称有公司售卖掺杂石粉的钢粉
相关单位表示找不到该家公司
无法处理
男子对此不认可
承认想以扬言跳楼的方式进行施压维权
经过民警四个小时的劝导
最终将其带回安全地带
目前
男子因扰乱公共秩序
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转自 | “滨江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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