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王中正 通讯员温珉玥 王燚)近日,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传来消息,王某为给非婚生女落户,网购伪造的“结婚证”和“调解书”,因触犯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23年2月,丹江口市居民王某看着刚出生的女儿,心里满是焦虑。他与刘某同居期间生育了这个孩子,但刘某尚未解除之前的婚姻关系,没有合法证明,孩子就成了“黑户”,将来上学、就医都会困难重重。
“办个假证吧,有人专门做这个,看不出来的。”有人给王某“出主意”。2024年4月,王某通过网购平台联系上一个“专业证件办理”的店铺。“能做结婚证和民事调解书吗?”王某试探性地问道。“都可以做,一套800元,保证逼真。”卖家陈某回复得很快。
几天后,王某收到了快递包裹,里面是两本结婚证和一份民事调解书。证件内容显示王某与刘某为合法夫妻,“这下孩子落户应该没问题了。”王某暗自庆幸。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在使用伪造证件期间,法院工作人员发现异常并报警,经有关部门鉴定,涉案的证件及印章均系伪造。
“我知道做假证不对,但没想到这么严重。”王某在接受讯问时后悔不已,“只想给孩子办个户口,没想到会触犯法律。”经审查,卖家陈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实施了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王某在明知相关材料系伪造的情况下,仍参与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
近日,经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退缴违法所得8080元;以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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