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袁某贵拐卖儿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吕某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某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袁某贵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某乙、乔某某(被害人姜某甲的父母)诉讼请求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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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泰安中院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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