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切割属于特种作业
具有高温、炽热、易燃、飞溅的特点
若操作不当,防范措施不到位
易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近日
浙江台州黄岩
一小区17层室外着火
经过消防救援人员紧张处置
明火被扑灭

经现场勘验
起火原因为
电焊施工人员赵某在作业时
未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违规开展动火作业
飞溅的焊渣掉落至下方空调外机
进而引发火灾
同时
赵某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已失效
根据相关法律
赵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涉及动火作业的相关人员
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并考核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谨记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从源头做好防范
才能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综合浙江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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