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9月3日讯 (通讯员 朱昌旺 欣交轩 记者 王国柱)为免缴小区地下车库停车费,兴化男子刘某伪造同小区他人的号牌被举报。民警查处后发现,刘某还使用伪造号牌在公共道路违章。近日,刘某被兴化市公安局批准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金三千元,所持驾驶证一次记12分。
8月20日晚,兴化市某小区有群众举报称,该小区有人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躲避缴纳停车费用……接警后,该大队城区三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走访,民警很快锁定系苏MRW×××小型轿车车主刘某所为,遂与其电话联系。刘某到达现场后,当即承认了自己“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据刘某陈述,为了使自己的车子在通过小区地下车库门禁时,免于缴纳停车费用,便生出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的主意。刘某承认,其于2024年9月间,找了本小区一辆悬挂苏MV5×××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随后联系某平台一卖家定制了一块与其一模一样的号牌。在购得伪造号牌后,刘某多次在进出地下车库前,悄悄地将伪造的车牌苏MV5×××,挂在自己持有的苏MRW×××车牌上面,通过门禁后便迅速取下,以掩人耳目。据刘某交代,其本人的苏MRW×××与另一业主的苏MV5×××两辆车颜色、品牌、车型均不同,而他与车主并不熟悉。
对于民警7月21日其在兴化城区南亭路一路段调阅悬挂伪造号牌上道路行驶,被电子监控抓拍到的违法行为,刘某辩称是因为自己大意,出小区前忘记取下伪造的车牌所致。近日,经兴化市公安局批准,给予刘某行政拘留、罚款以及驾驶证记分的处罚。
警方还协助该小区工作人员张贴公示,提醒全体小区业主从该案例当中吸取教训,千万不要因贪小便宜吃了“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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