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榕江县纪委监委消息:经榕江县委批准,榕江县纪委监委对中共榕江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榕江县八开镇原党委书记盘应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盘应专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法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报销单位外出考察费用;宗旨意识淡薄,拖欠群众土地补偿款,违规摊派费用;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项目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盘应专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榕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榕江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黔东南州委批准,决定给予盘应专开除党籍处分;由榕江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黔东南州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共榕江县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转自:黔东南州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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