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失驾期间肇事逃逸
事后为脱身竟让妻子来“顶包”?
妻子“为爱冲锋”
结果……
案例详情
8月5日20时许,中山交警接到报警称,中山富和名都附近路段发生一起小车碰撞事故。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停在路边,车身多处刮花。在距现场约300米处,民警找到一辆棕色小轿车,经确认系事故车辆。此时,一名女子杨某自称是肇事司机,民警遂将其带回大队调查。

结合现场情况,民警判断杨某所述不实,遂耐心开展教育,并告知替他人“顶包”的严重后果。但杨某仍坚持称自己是肇事司机。直到民警出示确凿证据,杨某才承认自己是在为丈夫黄某“顶包”。她交代,事发当晚,丈夫打来电话称不小心撞了车,让她前去处理。她赶到现场发现交警已在,丈夫便叫她顶替受罚,她当场答应,随后丈夫与朋友步行离开。
8月7日下午,黄某主动到中山三乡交巡联勤大队接受调查。经查,黄某今年4月27日在三乡因醉驾被查,已被公安交警依法吊销驾驶证,并被司法机关判处拘役。
8月8日
黄某因驾驶证吊销期间肇事逃逸
被依法行政拘留
拘留期满后还将依法执行拘役;
而杨某因作伪证也将被处行政拘留
严肃强调:
失驾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的
即视同无证驾驶
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驶”不得!
肇事后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反而侥幸找人“顶包”的,
更是错上加错!
◆ 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不但可能构成肇事逃逸,还有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
◆ 替人“顶包”者不要以为自己没肇事就能置之事外,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者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会受到行政处罚。在肇事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者甚至可能构成包庇罪。
失驾莫再“驾”!
出行途中如不慎发生交通事故,
应及时报警,
不可侥幸逃逸或找人“顶包”,
否则相关当事人
均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转自:广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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