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盒、包装袋、竹签,
这些物品在生活中
看起来很平常,
一旦这些东西从高空坠落,
就可能成为伤人的凶器。
七月底,昆明映象派出所
接到一小区物业报警,
有业主抱着孩子
在小区内散步时,
被一袋从高层扔下的
外卖餐食垃圾砸中。
外卖垃圾从天降 配送单锁定抛物人
物业:“事情是这样的,她把外卖直接从窗户丢下来,那个小孩还有点小,家长抱着,刚好砸在大人身上。”

万幸的是,虽然被这袋高空抛下的外卖垃圾砸中,但业主和孩子都没受伤。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映象派出所民警 戴龙庆:“是一袋红色的外卖的垃圾,里面有烧烤的竹签,还有已经吃完的打包盒,从楼上扔下来。”
高空抛物非常危险,这袋垃圾是谁丢的呢?物业工作人员在垃圾中,找到了一张外卖配送单。

物业:“这个号码是这样的,打这个号码按分机就可以拨通了,刚开始我们打的时候有人接。”
电话接通后,对方说自己住在单元楼的3105室。但物业和业主对接后得知,3105室的住户当天并没有点过外卖。确定外卖是谁点的,就能查出是谁高空抛物,根据配送单信息,民警找到了商家。

商家工作人员:“她的手机号是看不见的。”
民警:“好,有地址我们上门找就可以了。”
商家工作人员:“她是3106 ,她和物业说是3105。”
原来,高空抛物的人耍了个小心眼,虚报了自己的房号。在3106室,民警找到了租住在这里的田某。

民警:“这个是不是你点的外卖单?”
嫌疑人田某:“是啊。”
民警:“你看清楚,是不是?”
嫌疑人田某:“是的。”
民警:“那些杂物扔哪儿去了?”
嫌疑人田某:“下面啊。”
民警:“从哪儿扔的?”
嫌疑人田某:“就从这儿向外扔的。”
民警:“从哪儿外面扔的?”
嫌疑人田某:“就是我这个窗户。”
面对证据,田某承认这袋外卖垃圾就是她从租住房间窗户扔出去的,而且这样的行为还不止一次。

民警:“你知道你这种行为是什么行为?”
嫌疑人田某:“违法行为。”
民警:“你还知道违法行为啊。”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映象派出所民警 戴龙庆:“当时她居住的楼层是31楼,之前也扔垃圾下去过,她自己也清楚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但是她当时存在侥幸心理。据她自己所说,之前丢的时候会向楼下确认有没有人再去丢,但是之后她习惯了,出于这种侥幸心理直接就往楼下扔东西。”

律师解读:
根据我国刑法第291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近,
家住昆明中交锦澜府的
张先生有点心烦,
从2023年交房以来,
只要遇到雨天,
他家的卧室窗户就会漏水。
家中频繁漏水 业主盼尽快解决
张先生展示的照片里,卧室与窗户紧邻的墙体上有一片水渍,墙角处的墙面也因为泡水出现隆起的情况。张先生介绍,自2023年交房以来,他家就出现不同程度的漏水现象,只要下雨墙体便会渗出水渍。

张先生:“只要下雨我的心都在家里,担心漏大了怎么办?淹起来怎么办?漏到楼下算谁的?晚上睡觉下大雨都要起来看,就怕漏大了,漏到下面算我的还是算人家的。”

张先生多次找到物管,物管每次都答应帮助解决,但迟迟没有付诸行动。

张先生:“什么事情你找他都是好,我们联系,好,但是就不见人来动工。”

记者找到小区物管,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将张先生的情况上报,协调施工队制定了初步的维修方案,计划给外墙面重新补胶。但由于施工人员需要通过楼上住户的窗户爬出进行作业,所以迟迟没有动工。

此前施工队已经来过一次,由于楼上住户不在家,未能按照计划施工。物管会积极与楼上住户取得联系,争取尽快进行维修。

律师解读:
若漏水是由于公共管道破裂、屋顶漏水等公共部位的问题引起的,且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维修义务,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