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在校生冯某(化名)在校内溜达,将学生放置宿舍的笔记本电脑盗走并销赃,看见停放在外未上锁的自行车直接骑走,3个月就得手9次,盗窃数额超5万元。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美兰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1月27日期间,冯某为了谋财,趁学生上课、宿舍无人未锁门之际,共8次进入宿舍内盗窃12台笔记本电脑,其中11台笔记本电脑通过网络销赃。同年12月5日,冯某在某大学超市门口看到被害人捷安特自行车没上锁,于是盗走骑到自己宿舍楼下。9次被盗财物价值共计51719元。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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