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海口市某小区发生一起
“天降自行车”高空抛物事件
一男子酒后情绪失控
将自行车、鞋架等物品从高楼层抛下
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发后
龙华分局金宇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排查
在事发楼栋高楼层
发现一名醉酒男子形迹可疑
经调查
男子因酒后烦躁
一时情绪失控
便将楼道内鞋架、鞋子
儿童自行车等物品抛掷窗外

目前
男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高空抛物
是无声的“空中利刃”
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不仅仅关乎道德行为
更是违法犯罪!
警方提示
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增加了高空抛物罪。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如发现高空抛物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法 律 法 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转自 | 椰城警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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