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民警
5小时三次劝阻被预警当事人
及时制止一起电信网络诈骗事件
为群众止损17万元
7月2日15时许,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公安局六郎派出所接到反诈预警,辖区居民阮某在银行预约取款17万元,疑似遭遇电信网络诈骗。
值班民警毛乐秦晗、辅警乐绪懿立即与阮某联系,在六郎乡两岔河村集镇与当事人见面。阮某声称自己预约取款是为了给女儿王某购房使用。民警联系到王某,王某表示自己对母亲取款一事并不知情。
民警再次找到阮某了解取款用途,阮某支支吾吾,不管民警怎么做工作,阮某始终不肯透露实情,民警敏锐感知阮某正在遭遇诈骗。
为防止阮某偷偷在线上给诈骗分子转账汇款,民警一方面当即与阮某女儿王某联系,将实情告知,要求协助公安机关对阮某进行劝阻;另一方面与该银行负责人联系,告知阮某可能遭遇到电信诈骗情况,以便阮某到银行线下取现时协助进行劝阻工作。
当天20时左右,阮某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到六郎派出所,民警再次向阮某宣讲了反诈相关知识,阮某这才向民警透露了实情。
原来,阮某近日接到一通自称是“某市公安局”的电话,要求阮某添加工作微信,声称阮某涉嫌违法犯罪活动,需要配合工作,并发来一张“刑事逮捕令”,对阮某进行威吓,诱导阮某将钱打到指定“安全账户”,不让阮某告诉家属和派出所民警,阮某忐忑不安,这才预约取款,准备按对方要求将卡中的17万元汇给对方。
经民警与家属多方联合劝导后,阮某方才醒悟,意识到自己险些被骗,遂打消了给对方汇款的念头。
在六郎派出所,民警向阮某介绍了常见的几种诈骗手段,帮助阮某删除了涉诈相关软件,安装注册了国家反诈软件,提醒其时刻关注反诈课堂,加强反诈学习,提高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安全账户”在冒充公检法类诈骗中经常出现。诈骗分子会冒充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账户被冻结”“资金有风险”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中,并承诺资金核查完毕后进行返还,从而实施诈骗。
警方提示: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不会通过微信、QQ等形式发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公检法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凡是要求转账进行资金核查的都是诈骗!
转自丨平安郧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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