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有所谓的“医美速成培训班”打出“零基础培训”“包教会”“推荐就业”等口号,声称几天内即可掌握医美技术,摇身一变即可成为“医美从业者”。医美速成班学员在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情况下从事医美操作,一旦出现医疗事故,需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因轻信培训班宣传,其自身的权益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邵颖芳律师表示,学员在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情况下从事医美操作,若发生医疗事故,可能需要承担以下几方面的法律责任: 首先是民事赔偿,如果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学员可能需要向受害人承担因侵权所产生的损害赔偿金。 其次是行政罚款,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禁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违者最高处违法所得20倍罚款,根据医师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因此,学员所在的机构及个人均有可能面临罚款的行政处罚。
最后是刑事责任,若造成就诊人严重损害的将构成非法行医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若有因轻信培训班宣传的学员,造成自身的权益受损的,可以要求组织者全额退还学费,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培训班或向卫健部门举报培训班非法行医,最后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提供涉嫌诈骗、非法行医或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线索。
同时要提醒学员的是,一旦因为被误导而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涉及刑事犯罪的,其本身是不会因为不知晓被误导而免除刑事处罚,《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医美主诊医师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从事相关临床学科的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主诊医师不仅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还要具备6年以上的临床经验,即“技能证书”≠行医许可。人社部门认可的医美类职业仅涉及美容师(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无关,医疗美容本质是医疗行为,需要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执业医师注册。
(全媒体记者 张博 见习记者 马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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