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海关所属北仑海关在对一批申报为“合金手电筒、头灯等”出口货物查验时,发现其中有手铐、防身手电等未申报货物,防身手电上还印有“POLICE”字样,疑似军警用品,随即取样提交有关部门予以鉴定。
经相关部门鉴定,这批共计5000个手铐、2990个防身手电均为警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警用装备在出口时需要提供《军品出口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军品出口经营权的任何单位或者组织不得从事军品出口经营活动;违反规定并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目前,该批货物已被依法暂扣。

转自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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