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硬件改造、软件破解等手段,把普通手机改装成窃密工具,在网上销售。日前,海门法院以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谢某是某大专院校计算机专业的在校学生。2023年10月,谢某偶然在网上看到有人贩卖具有偷录功能的手机,觉得销量还不错,便购买了二手手机、排线等,准备“大赚一笔”。
海门法院法官助理孙浩然介绍,2023年9月-2024年3月,谢某通过在耳机内安装摄像头,或者安装息屏录像软件等方法,将5部二手手机改造成具有窃照功能的设备。
2024年1月,家住海门的盛某因怀疑他人打牌出老千,遂购买了该款设备准备偷拍打牌过程。收到快递后,盛某意识到偷拍行为违法,便将快递上交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发现,该款改装手机疑似为窃照专用器材,立即对该案立案调查。公安干警通过卖家账号的注册手机号确定犯罪嫌疑人谢某后,随即前往谢某所在学校将其抓获。今年1月,海门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对谢某提起公诉。
海门法院法官助理孙浩然表示,这类器材不同于普通的摄影设备,鉴于其伪装性较强,隐蔽性较高的技术性特征,极易被用于窥探他人隐私,或者窃取商业秘密,甚至实施敲诈勒索等衍生犯罪,严重威胁了公民信息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被告人谢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