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在路上的货车
车厢门开着
还有一名男子站在门边
用双手顶住货物
……
案例详情
5月8日上午,江门新会交警巡逻至冈州大道路段时,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过程中车厢门敞开,还有 一名男子站立在车厢内用双手顶住货物,存在安全隐患。交警随即示意货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人吴某称,这样做是为了减少水果在运输途中的损耗,其想着路途较短,便心存侥幸让一人站在后车厢扶着货物以防倾倒,完全忽视了车厢开着门载人的危险性。

执勤交警当场对吴某和驾乘人员的错误做法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吴某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部分货车司机
对货车违法载人的危险性认识不足
认为“只是一脚油门的事”
常把货车“一车两用”
正是这一时的图方便
往往导致许多交通事故的发生
令人追悔莫及

交警提醒
广大货车驾驶人务必以安全为重
运输货物必须确保装载合规
切勿将货车当作客车使用
严禁人货混装行为!
转自:广东交警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