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有2个儿子,七旬老人周阿姨却被遗弃在养老院并拖欠相关费用长达2年多,直到合同到期仍无人监管。5月20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此前,养老院方已向法院诉请宣告周阿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为其指定监护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虹口区检察院介绍,2020年6月1日,周阿姨与虹口区某养老院订立养老服务合同,后又两次续订合同,最后一份合同期限为2022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13日,去年合同已经到期,但周阿姨至今住在养老院中。养老院负责人介绍,周阿姨自2022年2月1日起开始欠缴费用,至案发未结清。她患有阿尔茨海默病性痴呆,神志不清且生活不能自理,已失去辨认和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周阿姨的丈夫已经去世,育有两个孩子,大儿子常年居住国外,鲜少过问周阿姨。小儿子虽在身边,却长期怠于履行对周阿姨的赡养、探望义务,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未去养老院探望过母亲一次。院方多次联系小儿子要求其补缴欠费并探望老人,但小儿子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最终彻底切断与养老院的联系。 养老院为维护失智老人的合法权益,即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诉请法院宣告周阿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依法为其指定监护人。 大儿子虽对于弟弟怠于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感到不满,但每每提及做周阿姨的监护人,他便表示,由于其常年身居国外,对于做监护人心有余而力不足,多次拒绝。而若让小儿子一人作为监护人,又可能使得周阿姨再次陷入无人照护的境地。为切实解决好周阿姨的养老问题,法检合力对大儿子多次进行劝说,耐心释法说理,历经一个多月努力,大儿子终于愿意回国,主动向法院提交了指定监护人的申请,希望和弟弟共同作为周阿姨的监护人,由他对周阿姨的资金进行保管,保护好周阿姨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判决指定周阿姨的两个儿子共同作为母亲的监护人。之后,拖欠养老院的费用结清,周阿姨得以继续留在养老院,安享晚年。(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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