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公安局为民警黄华公开澄清正名。

2025年4月,危某多次要求天井源派出所将其前妻户籍迁出,民警向其解释户籍迁移需要征得本人同意,否则就是违规操作。本着化解危某与其前妻的矛盾,派出所做了大量的劝解工作,但危某均不满意。危某为达目的,便诬告派出所所长黄华在处理其前妻户籍迁移事项上收受钱财。
南城县公安局依法依规启动相关调查程序,督察、法制、治安联合对并对危某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发现该举报不属实,经研究,南城县公安局决定对民警黄华予以维权正名,发放《澄清正名通知书》,为其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目前危某因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被南城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转自丨南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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