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叔遇到中年阿姨
甜蜜相恋后购婚房闪婚
财产问题尚未解决老叔就离世
“后妈”阿红试图把几套房和车
过户到自己名下
却被老叔子女拒绝
心有不忿的阿红
将其起诉至文昌法院
近日
文昌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
最终驳回了
“后妈”的诉讼请求
年近古稀的老叔A在老伴过世后,机缘巧合下又开启了自己的夕阳恋,随后与女友阿红(化名)闪婚,前往文昌市购置一套新房,并承诺把北京两套房、一辆车和文昌的一套房都给阿红“加上名字”。随后,两人在一起生活了三年,承诺的“加名”都还没有落实,老叔却突然去世。
在老叔过世后,阿红拿着《婚前财产协议书》《婚后补充协议》来到不动产、车辆等登记机构,试图把几套房和车都过户到自己名下,然而北京的一套房子竟然已被出售,文昌的房子竟登记在老叔的子女名下,心有不甘的阿红随即找到老叔子女讨要说法,双方最终闹上法庭。
确定本案的案由及争议焦点,人民陪审员均发言认为,双方讼争的是案涉房产的所有权,本案应为“所有权确认纠纷”,因原案涉文昌房屋的权利人老叔已过世,故而本案还可能涉及继承、不动产登记的效力等问题。
文昌法院审理认为
案涉房产于阿红与A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并且双方没有约定归属,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所有。老叔与阿红签订的《婚后补充协议》经原被告二次质证和辩论后确认为赠与合同,而该赠与合同约定的不动产变更尚未办理登记,老叔已于2023年起诉阿红要求离婚,足以表明该赠与行为在实际履行前已经撤销。
阿红对案涉房产购房款来源的表述也前后矛盾,在前案自认文昌房产的购房款来自出售北京房产,本案又主张购房款系其个人财产支付,已然违反了民事诉讼中“禁止反言”的原则。
并且,阿红的证据亦不足以证明案涉房产归其所有,故文昌法院最终驳回了“后妈”阿红的诉讼请求,结束了“后妈”和“子女”争夺房产的闹剧,“一槌定音”止纷争。
记者:林文泉 实习生:黄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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