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鲁区域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日前发布。到2027年底,京津冀鲁区域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将超过200项。
该方案适用于京津冀鲁四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检查结果包括通过超声、X线、磁共振、电生理、核医学等手段对人体进行检查,所得到的图像或数据信息。检验结果是指对来自人体的材料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信息。检查检验结果不包括医师出具的诊断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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