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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针对“大四本科生已发14篇SCI论文”,重庆大学发布情况通报:刘某乔系我校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某华之女,刘某华安排刘某乔参与了其本人部分署名论文和专利的研究工作,存在论文和专利署名不当的学术不端行为。此外,刘某华的论文中还存在图片上传错误等学术不严谨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某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研究生院副院长职务;按相关程序撤销刘某乔获得的国家奖学金等荣誉和奖励。
转自:@重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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