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云南大理鹤庆县公安局通报了一起案件:村民罗某,经常酒后殴打其70多岁的母亲,当地村干部多次从道德层面教育劝导,但他不听劝告。5月4日,罗某酒后再次无故殴打母亲时,老人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随后,龙开口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但违法嫌疑人罗某闻讯逃离,民警查找未果。5月5日,龙开口派出所民警通过进一步走访得知,嫌疑人罗某在家中与一朋友饮酒。民警迅速将罗某查获,并依法传唤至龙开口派出所进行询问。当天,罗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4日、并处600元罚款的处罚。
对于酒后殴打70岁老母亲,被拘留14天的处罚,不少网友认为“是不是太轻了?”“无法形成震慑力的话,会不会导致持续家暴?”对此,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咨询了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律师,张律师解释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在本案中,罗某的行为符合以下加重情节:因此,公安机关依法顶格处罚,给予14日拘留+600元罚款(接近最高1000元罚款),在法律框架内已属从严惩处。
那么罗某的行为为何不是刑事犯罪?张律师表示,如果罗某的行为造成母亲轻伤以上伤害(如骨折、严重软组织损伤等),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本案中,公安机关可能认定其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故以治安处罚处理。 此外,如果罗某长期虐待母亲,可能构成虐待罪,但该罪通常要求“情节恶劣”(如长期、频繁、手段残忍),且属于自诉案件,需受害人主动起诉。但由于老人可能受传统观念影响不愿追究,或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可能优先适用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