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一名成都地铁女乘客发布视频称,其在乘坐2号线时疑似遭到一名陌生男乘客偷拍,男乘客鞋尖部位有疑似微型摄像头物件,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据成都公安局轨道分局通报,违法行为人刘某(男,27岁)已被抓获。经查,刘某为寻求刺激,在成都地铁公共区域内,使用私自改装的偷拍设备对女性乘客裙底进行偷拍供个人观看。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因侵犯他人隐私,已被该局依法行政拘留。

然而在通报发布之前,不少网友因此前发生的“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质疑此次偷拍事件受害女生是“被迫害妄想症”。
据极目新闻消息,从网络舆论来看,涉事女生无端受到了网暴,一些留言甚至不堪入目。




4月29日,成都公安局轨道分局发布通报后,该女生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有网友留言称,“警方通报了,你清白了。”该女生回复,“我都要哭了。”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雪表示,偷拍事件的受害人是无辜的,网络上的受害者有罪论不仅让他们受到了二次伤害,还影响了他们维权的决心,长此以往,偷拍者只会愈发嚣张。在受害者维权需要巨大成本的情况下,希望网友可以对受害者宽容些,鼓励他们合法维权,而非网暴他们。
对于此次偷拍事件引发的争论,也有网友评论称,“狼来了的最后,是所有人都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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