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五一”假期市场价格行为,营造放心、舒心、安心的市场环境,4月2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五一”假期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告诫书要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社区团购、电子商务平台等经营者在经营粮油、蔬菜、肉类、蛋奶等重要农副产品时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目齐全、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
酒店、民宿、网络平台经营者要标明各类收费标准,不得缩短住宿时间、变相提高房价,不得对预订客房任意加价销售,不得对已生效订单擅自毁约、加价销售,严禁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欺诈消费者。
旅游景区景点要在售票或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优惠政策等;不得强行向旅游者出售联票、套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的,必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五一”假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价格政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最高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
消费者如遇到价格纠纷或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直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海口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邝晓霞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