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海遭遇大风天气,原定于12日、13日举行的美国梦龙乐队演唱会最终取消。在演出开始前三个小时半主办方发布取消公告并表明将退还全额票款。近日,众多消费者发声维权,其中还有部分消费者表示已起诉主办方。因极端天气不可抗力取消演出为何消费者不愿接受,极端天气不可抗力又是否是演出取消的“免死金牌”?
一名维权消费者讲述了她的经历,当日受大风影响自己前往上海的车票取消了,自己联系了大麦想要退票,但被拒绝。这场演唱会的门票并不便宜,自己更换了其他交通方式赶到了上海,没有想到距离开演仅三个来小时了主办方却借大风由单方面取消了演出,造成了交通损失,“主办方明知现场有大风天气,没有尽到充分管理和保障的义务,单方面取消活动,属于违约且有重大过错,且大风并非不可抗力,主办方除了退票外还应承担消费者机票、酒店费用的损失和赔偿责任。” 律师称需判断此次大风是否被定性为不可抗力。如果此次大风系不可抗力且主办方无过错,主办方通常只需退还全部票款,对于消费者的机酒差旅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基于公平原则分担。但若此次大风不构成不可抗力,或者主办方在明知有大风预警的情况下,未尽到必要的管理和保障义务,导致演出取消,那么主办方的行为构成违约。(记者 沈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