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焚烧稻草引发火灾的失火案,被告人杨某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村民杨某某在自家田里焚烧稻草时,火势因风扩大,现场飞火将附近的干草、枯枝等可燃物点燃,火势迅速向山间蔓延,造成附近五十多户山主的林地被烧毁。经鉴定,该起火灾的过火面积为23.9717公顷(359.5755亩),其中包括国家二级生态公益林、省级公益林。案发后,杨某某通过向受损农户赔礼道歉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过失引发火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过火面积23.9717公顷(359.5755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并参考所在社区意见,遂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然而,春季是火灾事故多发季节,用火安全不可忽视。违规用火引起火灾的事故频频发生,令人触目惊心。广大民众要时刻绷紧防火“安全弦”,不要心存侥幸随意焚烧稻草、杂草,避免因疏忽大意引发火灾。否则,轻则面临行政处罚,重则承担刑事责任。
作者:唐林枫 胡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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