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
个别人存在“小偷小摸”的习惯
倒也不是缺钱缺物
就是心存侥幸地享受“获得感”
民警:我们专治“手痒”
“警察同志,小偷来我家门口几次了,
偷的虽是小东西,但我们住不安心...”
3月29日上午11时许
开发区·铁山区分局汪仁派出所
接到群众黄女士的报警求助称
自己的充电宝和零钱罐不见了
平时都是放在家门口置物架上
希望民警能擒住窃贼
黄女士告诉民警
前些天就有一个紫色充电宝不见了
可她清晰记得
充电宝是放在了家门口的置物架上
且一些日用小物品也如这般放在门口
思来想去
黄女士怀疑有小偷“光顾”了
遂安装了一个摄像头
令黄女士没想到的是
最近又有一个粉色充电宝失窃
还有装有100余元零钱的存钱罐
也一并“失踪”
在查看了视频监控后发现
一陌生男子在凌晨时分
出现在了她家门口
心惊之下
黄女士赶忙报警求助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并迅速锁定了嫌疑男子冯某
厘清线索后
3月31日
民警劝服冯某主动投案自首
冯某对盗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
冯某的家庭条件并不差
只因第一次得手时
尝到了“0元购”的甜头
便忍不住“再来一次”
法律意识淡薄的冯某
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以为自己不过就是偷拿些小物品
却不知道自己“占便宜”的行为
其实早已触犯了法律
目前
相关财物损失已退赔给黄女士
冯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的盗窃行为
都涉嫌违法犯罪
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清白做人,踏实做事
勿以恶小而为之
素 材 | 开发区·铁山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