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少年骑着电瓶车翘头耍酷,另一位青年骑电瓶车跟随拍摄,画面看似炫酷,实则危险至极,而这一幕被刚好被巡逻路过的新昌公安交警铁骑看见了。
3月24日14时50分左右,新昌县公安局交警铁骑队员王湖斌在巡逻至鼓山西路三馆门口时,发现一名年轻人驾驶电瓶车在机动车道玩“翘头”(在车辆行进中将车头拉起)炫技,驾驶员还未戴安全头盔,旁边有位年轻人骑着电瓶车跟随拍摄。
此刻,车流量不小,他们看似炫酷耍帅,实则非常危险,极大地威胁到公共安全。王湖斌立即驾车拦停了拍摄视频的驾驶员章某,同时联系了俞某,两人一同到交警大队进行调查。
经查,俞某驾驶的电瓶车的电瓶进行了改装,时速最高能达到80KM/H,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面对民警的询问,俞某称自己叫朋友章某帮忙拍摄翘头视频,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认为这样很“帅气”,没想到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经民警教育,俞某意识到该动作很危险,“改装后的速度确实快,但现在回想起来非常危险,我不会再这么做了,马上就会将车辆恢复原状。”
最终,交警大队对俞某、章某等2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并对他们在公共道路上的危险驾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新昌交警提醒,广大电瓶车驾驶员和摩托车驾驶员,切勿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这是违法行为,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害人害己,十分危险。
转自 | 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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