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安金湖法院开展为期一周的“春季攻势”集中执行行动。面对执行,一些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执行、隐匿财产,竟然在法官眼皮下公然转移自己的财物,上演现实版的“普法剧”,令人哭笑不得。
26号早上十点多,金湖法院执行局干警突袭某被执行人租住地。面对“从天而降”的法官,被执行人杨某先是一愣,随后在执行法官要将其带走时,杨某突然开始“行云流水”的表演,摘手表,掏车钥匙,转身还将口袋里厚厚一沓现金掏出,交给同屋的朋友,整套动作不到十秒!
面对执行法官的追问,杨某迫于压力承认手表和车辆是自己的,但却依旧辩称那一沓现金是朋友给自己的。执行法官现场对现金进行清点,并与两人开展核实。
眼看戏演砸了,被执行人杨某最终承认了自己试图转移财物,逃避执行的事实。法院当场扣押现金3600元、欧米茄手表1块、大众轿车1辆。
转移财产可不是换个口袋这么简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4条 和《民诉法司法解释》第188条和189条规定,诉讼参加人或其他人 在法律文书发生效力后,隐藏转移或协助隐藏转移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里还是要奉劝某些人:与其费心藏匿财产,不如诚信履行义务。毕竟在“法网恢恢”面前,任何小聪明都是自导自演的普法剧。
(荔枝新闻中心记者/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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