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晚高峰开车相信是让不少司机朋友们头疼的事情,有时为了着急赶路,个别司机往往会违反交通法规驾车驶入非机动车道行驶,而一旦撞倒了路人,那可就全是司机的责任,下面这位司机就在早高峰碰到了这样的情况,殊不知倒下的这名男子竟然是个专门碰瓷的影帝。
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里,今年64岁的张某正站在被告席上诉说着自己的后悔,希望法官能对他从轻发落,让人没想到的是,一身疾病的他竟然在之前一直从事着一项危险的“事业”—— 骑着单车碰瓷。
早上6点多,正值早高峰,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的莲石东路辅路上,机动车都在排队等候驶入辅路,而一辆奥迪SUV却另辟蹊径,从非机动车道上加塞儿,结果撞倒了路边一名骑共享单车的男子。
司机姓李,他自知理亏,赶忙上前查看,并扶着对方坐到自己车上,打算协商私了。
最终,司机李先生向对方转账2500元作为赔偿。本以为事情就此告一段落,可没想到的是,就在几天后,李先生和这名男子又在同一时间段,同一路口,不期而遇了。
接到报警后,民警也觉得事有蹊跷,于是查看事发路段的公共视频,发现和这名男子有缘的司机还不止李先生一人。
2024年4月11日,同样在早高峰驾车行驶到事发路段的网约车司机刘先生,也想抄近道,走非机动车道,同样遇到这名男子,顺势倒在地上, 司机刘先生当场向对方赔偿500元私了。
2024年4月28日,在掌握大量证据后,民警前往北京市大兴区某出租屋内,将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间,被告人张某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朝阳区、丰台区、海淀区、大兴区等地骑行共享单车故意碰撞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机动车,倒地后以私了为名,骗取李先生等25名被害人人民币4.6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目前,被告人张某的家属已将涉案钱款全部退还。当庭,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记者:张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