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常州的王女士至某健身房办理1张年卡并购买了私教课程。在某次交流中,她已明确告知健身教练自己腰椎间盘突出。可是,后来上私教课时,教练不仅没帮她做好保护,甚至在她出现身体不适后,仍多次催她健身,导致病情加重。王女士一气之下,便将健身房和教练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健身费并赔偿医疗费。
据了解,王女士是一个健身小白,2024年2月份,她来到常州市钟楼区某健身房办了张年卡,同时在健身房的推荐下办理了私教课程,私教费用大概4000余元。后来,在和私教华某的交流中,王女士明确告知对方,自己有腰椎间盘突出的情况。2024年5月21日,王女士在上私教课时,向教练要求配戴腰带以保护腰部,教练却说没有关系,不需要佩戴。结果锻炼一个小时后,王女士出现了腰椎不适、右腿发麻等情况。一连几天,王女士的腰椎都非常不舒服,可教练华某依然要求王女士按时到健身房来健身,并承诺为她进行拉伸等服务。出于信任,王女士便回到健身房继续锻炼。就在这一次锻炼后,王女士出现了腰椎疼痛加重、腿部发麻等严重的症状,并至医院去进行就诊。
经过诊断,王女士的腰间盘突出比以往更加严重了,便在医院接受了治疗。之后,王女士越想越气,于是将健身房以及教练诉至法院。
经审理,法院认为,《民法典》规定民事合同的双方是有合同目的的,当履行合同过程中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案中, 双方在履行《私人教练协议》的过程中,教练作为专业人员在明知王女士存在腰间盘突出的情况下,未进行合理评估,在指导王女士健身时,未尽到注意义务,而且在王女士出现明显不适时,还继续要求她健身导致其受伤加重,具有明显过错,存在违约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健身服务合同》《私人教练协议》,健身房退还王女士健身卡服务费、私教课程费共计6200多元,并赔偿医疗费等损失1900元。
记者/冯珂 周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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