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物业缴纳物业费时,物业经理常会让业主扫描一个收款码交费,但是,你有没有注意过收款账户?日前,虹口一小区物业经理就利用职务便利,先后通过个人账户收取业主20余万元物业费和停车费,全都拿去买了彩票……
业主缴了费物业却没收到款
2024年4月,周某入职虹口某物业公司,负责某小区物业管理,并有代收小区物业费的权力。
同年8月,公司负责人葛经理通知小区业委会可以开始收取今年物业费时,大家都表示,“物业费”早已由周某收过了。葛经理去询问周某,周某却推脱自己会安排。而拖了一个月他也没补上钱款,周某没辙,终于承认,自己从5月开始就陆续催收业主物业费,费用都转入了自己的私人账户。除物业费外,停车费也没少收,但收到的钱款全都进了自己口袋。
周某到案后交代,5月份时有业主来找他缴费,最开始公司收款二维码有问题,他用自己的二维码代收费。后来胆子越来越大,他便直接通过个人微信向业主催收物业费和停车费,直至8月案发,共收取80余户家庭物业费用和数万元停车费用。
物业经理四个月私收22万元
“第一次收到钱后,没受住诱惑,直接去买了刮刮乐,想着中了奖就能给公司补上,但后来一直没中,越陷越深。”周某交代,由于沉迷购买彩票,所有私收钱款均被他挥霍一空。
经查,2024年5月至8月,周某通过个人微信或现金收款的方式私下收取业主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22万余元。
审查本案后,检察官认为,周某作为物业经理,有收取房屋物业费、小区停车费的职务便利,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数额较大,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5年1月24日,虹口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周某提起公诉。2月24日,结合退赔情况,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物业管理关系千家万户,物业公司应当规范人员管理,制定严格财务制度,确保费用收取和支用安全透明,以免被不法分子钻了漏洞。对百姓来说,缴纳物业费要转入对公账户,并索取和留存发票,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或查询需要。
转自:新闻晨报
作者:姚沁艺
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QQ
点击浏览器下方“”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