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人之心,人皆有之。在“美图时代”,“最美证件照”频频被关注。
那么,精修后的美颜照能否用来办理个人证件?广州一女子在更换身份证时,坚持使用10年前的“精修”证件照,最终因审核不通过,愤而将公安机关诉至法院。
记者今日获悉,本案经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定公安机关要求重新提交照片的做法并无不当,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日,李某因身份证地址变更,来到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申请换领身份证。彼时,她精心挑选了一张在2014年拍摄的精修的证件照片,在自助设备上提交。
然而,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的工作人员在人工审核换证申请时,发现李某提交的证件照片与现场拍摄的照片差异比较大,为此告知李某提交的照片不符合申请要求,需要重新提交一张新照片。
“我提交的那张照片很好啊,而且我觉得和我现在样子差距也不大啊,为什么不行呢?”爱美的李某对警方的要求很不服气,为了能用上美照,她毅然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了诉讼。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为,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作为居民身份证的审核与签发机关,有责任确保身份证使用的严谨性和安全性,其要求李某重新提交照片的做法并无不当,依法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指出,用于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制证照片,应当使用近期的照片,以确保照片能够真实反映申请人的当前样貌。公安机关审核发放居民身份证时,对照片呈现的个人外貌和面部特征变化,执行严格且谨慎的审查标准,这充分彰显了对居民身份证法定权威性的高度重视,司法机关理应予以尊重和维护。
提醒:
办理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时,若使用老旧难辨或经美颜加工的照片都有可能审核不通过。请大家务必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符合标准的制证照片,确保顺利完成审核流程,避免因照片问题耽误后续事宜。
转自:广州日报
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QQ
点击浏览器下方“”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