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内乘坐的驾乘人员数量不能超过该车登记的核载人数,否则必然会有乘员无安全带可系,且车辆容易出现侧翻等事故,安全隐患极大。
清明节将至,出游、祭扫活动中集体乘车情况增多,高速交警在近期开展的交通违法治理中,重点查处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转运超员乘员,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违法案例
近日午间,高速支队京沪大队警力在京沪高速公路泗村店服务区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客车内人员较多,疑似存在超员载人,立即对该车予以拦检。经检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0人,超员1人,车内乘员为全家集体出行,其中包括两名儿童。
家长因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儿童乘坐在后排被抱在怀中“很安全”,一路上,不仅幼童没有乘坐安全座椅,车内后排的成年人也无法系好安全带,万一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交警对该车驾乘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详细讲明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及出现交通事故的严重事故后果。驾驶人表示深刻认识到了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交警要求驾驶人立即联系合规车辆,将超出乘员予以安全转运。
上述驾驶人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构成“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依法被予以罚款100元。
提示广大驾乘人员
无论是哪种车型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车内驾乘人员均不能超过
行驶证登记信息所载明的核载人数
乘车出行时
部分家长也习惯将孩子抱在怀里
认为这样比较安全
然而意外来临时却不一定能抱住
特别是在超员的情况下
即使在低速行驶下,一旦发生紧急刹车情况,成人也无法护住怀中的孩子,即使侥幸没有产生脱手飞出的情况,碰撞时家长突然向前,也可能对孩子脆弱的头颈造成巨大的伤害。
所以,儿童乘车,前提不能超员,而且要做好足够的安全措施。大一点的孩子可以搭配增高坐垫乘坐后排座位,系好安全带,身高1米2以下的儿童需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
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围绕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易发时间、易发路段,科学设置执勤点位,加大夜间巡逻检查频次和密度,持续依法整治机动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此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无论作为机动车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主动拒绝超员违法,不要图方便或贪便宜而挤乘在“缺座位”的车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组织乘车的单位、客运企业及其他各类组织也需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坚决杜绝超员等各类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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