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
原告和被告本是一起工作的同事,两人在工作中发生冲突,一人手持水壶将另一人打伤。对薄公堂时,却又因为两千块钱没谈拢拒绝和解……
故事要从去年6月15日讲起,当天,在一起工作的王铁头(化名)与郑莽撞(化名)因为琐事发生了口角。
争执中,郑莽撞手持水壶恐吓王铁头,王铁头则主动将头伸过去,不断挑衅郑莽撞,嘴里说道:"打我试试"。
(试试就试试)眼看对方没有被吓住,反而敢挑衅自己,失去理智的郑莽撞,二话不说抡起水壶照着王铁头的脑袋就是一下子。(让你知道莽村的莽字是怎么来的)
这一砸可坏事了,到医院一检查,王铁头被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头皮红肿等轻微伤。
事后,公安机关对郑莽撞作出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但要求附带的民事赔偿没法达成一致,王铁头将郑莽撞告到了法院。
王铁头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计20640.64元,并提交了医疗票据、鉴定意见书等证据。
但郑莽撞的代理人表示,王铁头故意挑衅导致冲突升级,他也要承担主要责任。而且医院记录显示王铁头是伤情轻微无需特殊护理,误工费诉求缺乏依据。
法院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现场视频证据,确认被告郑莽撞实施侵权行为具有直接过错,但原告王铁头主动挑衅行为显著增加了损害后果。
针对原告提出的10200元误工费,法院认为需结合医嘱及实际收入减少证明综合判定,而原告仅提供了工资流水,不能充分举证休息必要性。
庭审中,法官尝试调解:"双方本是同事,应珍惜工作关系,赔偿金额差距仅2000元,各让一步或可解决。"提议将赔偿额降至9000元,但原告坚持最低诉求1万元,被告亦拒绝让步。最终调解失败,案件将进入合议庭评议阶段。
法官张慧指出:"本案中,被告实施殴打行为存在明显过错,但原告通过言语刺激激化矛盾,构成'受害人过错',可依法减轻侵权人责任。"法院将在判决书中明确责任比例,具体赔偿金额将会综合裁量。
法官提醒:此类纠纷多因情绪失控引发,轻则影响劳动关系,重则触犯法律。建议职场人员遇事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记者:王浩楠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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