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话题
一直被大家所关注
关于骑行交通安全
交警蜀黍再三强调
未满16周岁,不可骑行电动自行车
对于还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
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典型案例
2025年2月10日,未满16周岁的孙某,骑行电动自行车在红绿灯十字闯红灯通过时,与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孙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最终调查认定
孙某未满十六周岁
骑行电动自行车
且不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
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会骑≠能骑
会骑不等于能骑 未成年人骑行上路有规定
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也向成年人敲响警钟,对于小学高年级、初中及高中少年儿童而言,监护人或家长不能将他们等同于成年人对待,会骑车不等于就能骑车上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近年来,骑行电动自行车低龄化现象日益突出。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进行的事故案例数据分析,不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与不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分别占骑行事故的7.5%和10.3%。
由于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
常常出现违法驾驶行为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
不注意观察、减速
未成年学生载同学在路口未观察减速,撞到正在横过斑马线的两名儿童。
02
随意变道
未成年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载着同学,未注意观察道路车流情况,随意变道,与同方向一车道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
03
违法载人
未成年学生搭载同学,未靠右行驶,与对向一辆轿车相撞。
04
追逐打闹
未成年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搭载同学,与同车道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同学嬉戏打闹,追尾前方小车。
甘肃公安交警提示
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
属交通违法行为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将承担相应责任
希望广大家长和全社会共同携手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监管
切实做好对孩子的
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引导
提高孩子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
转自:甘肃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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