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试管才成功怀孕,上海的吴女士乘坐网约车去医院产检,却意外发生车祸,不幸流产。这种情况下,司机、租车公司、网约车平台、保险公司这几方,依照法律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
2022年1月,吴女士在某网约车平台打车前往医院产检。然而,因司机在驾驶中违规变更车道,意外发生车祸,吴女士不幸在车祸中受伤。
经医院检查,事故虽未直接伤及胎儿,但造成多处伤口、出血,导致胎儿难以保住,最终吴女士无奈做了流产手术。
康复后,吴女士将司机、租车公司、网约车平台一齐诉至法院,并申请追加事故车辆的承保公司为被告。吴女士认为,这次事故给自己身心造成巨大伤害,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由两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险范围内作出赔偿,不足部分由司机、租车公司、网约车平台共同承担。
租车公司辩称,公司是肇事车辆的所有人,但此次事故与公司无关,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网约车平台辩称,平台与司机之间是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通过网约车平台预定了网约车服务,双方之间形成公路旅客运输合同关系,而原告与保险公司、租车公司、司机并非合同相对方,上述三被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网约车平台作为运输经营方,负有保障乘客人身安全的法定义务。上海《网约车管理若干规定》也明确指出,网约车运营服务中发生安全事故,平台应当对乘客的损失承担先行赔付责任,故法院判定网约车平台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除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等之外,考虑到原告多次试管才成功怀孕,此次事故虽未构成肢体伤残,但对其精神造成较大打击,法院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共计赔偿吴女士9万余元。
后平台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条链接
法官释法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陆家嘴人民法庭法官 励希彦
网约车平台是乘客签订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的相对方,负有保障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当乘客乘坐的网约车发生事故,可以自由选择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
本案中,乘客提起违约之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平台作为承运人,在途中发生乘客非自身健康或故意、重大过失造成损害时,需承担违约责任。另外,本案司机曾因酒驾受到行政处罚,可见该平台没能尽到充分的审慎义务,对司机安全驾驶也缺乏主动监管机制。
因此,本案网约车平台应当就其违约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平台要始终绷紧“安全弦”,完善车辆、司机的审核流程,强化监管机制,守护乘客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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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策划|法治网研究院
文|张海燕 曹赟娴 沈仲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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