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重点
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生产作业违法
二、非法制造、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违法
三、劣质氢气球玩具易燃易爆 避免让儿童接触
看案例
近日,丰台分局青塔派出所接群众举报,辖区内有人售卖氢气球,民警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工作,在某小区附近将正在售卖氢气球的王某某查获,后在其居住地内起获用于制作氢气的化学原料及气球皮等物品。
目前,该人已被丰台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危险作业罪第3款之规定,因其在无资质、无安全防护的情况下非法生产氢气,属于“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生产作业”的情形,最高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非法制造、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若因氢气泄漏引发爆炸等严重后果,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临更严厉刑罚。
警方提示
不要购买街头游商售卖的劣质氢气球,存在爆燃隐患。
私自制氢有引发爆炸可能,发现非法生产、储存、销售氢气等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举报。
素材:丰台刑侦支队、青塔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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